115年度補助教師進修本土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「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」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148號函,及本市115學年度「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」辦理。
二、為鼓勵本市教師提升本土語文專業素養及本土語文學習興趣,發展教師本土語言專長,促進本市本土語文教學品質及成效,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(如附件),請貴校轉知符合資格之教師申請。
三、補助對象:本局轄屬國民中小學符合資格之教師,詳如計畫說明。
四、補助內容:貴校如有非本土語文專長教師,於115學年度修讀本土語文閩南語文/客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期間,每週最高得減授2節課,供其進行學分班課業準備,本局補助貴校因課務調整所需安排代理、代課或超時授課教師之鐘點費。
五、補助基準:
(一)國民小學:每師3萬元,每校最高補助18萬元。
(二)國民中學:每師4萬元,每校最高補助24萬元。
(三)各校就同一符合資格教師以申請一次經費為限(含以前年度已申請者),如遇教師介聘異動任職學校,亦不再重複補助。
六、申請程序:
(一)請貴校造具「高雄市115學年度補助學校課務調整所需鐘點費」(附件1),並檢附下列佐證資料電子檔:
(二)任職學校同意教師修讀第二專長學分班之【同意書】影本。
(三)修讀第二專長學分班大學之【學生證】影本。
(四)修讀第二專長學分班之【在學證明】影本。
七、請貴校於即日起至115年11月20日止,將附件1核章紙本以郵寄或公文交換方式送達「4-27建國國小教務處」(信件主旨請註明:○○區○○國小115學年度補助學校課務調整所需鐘點費),並同時填具網路表單(https://forms.gle/BHVVMpEyS2XGdXUV6)逾期恕不受理,如有缺漏或錯誤,請於期限內補正。
八、如有疑問請洽承辦學校建國國小教務處張主任07-2860128轉11。
附件
教務處 2026/09/30 ~ 2026/10/30